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2.负责公平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4.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品类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6.完成区法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13-81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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