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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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法务中心检察机关工作职责:

一、依法对刑事案件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并依法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

二、依法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判、调解书、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执行行为开展法律监督。

三、依法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行政执行行为开展法律监督。

四、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五、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六、依法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

七、依法受理涉法涉诉控告和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联系电话:0813-12309

邮箱:405524318@qq.com

邮编:643100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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