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法务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职责权限内的行政处罚工作。
政务职能:
一、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813-620155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