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
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2.负责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3.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审批;
4.负责集中行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5.完成区文旅法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813-2216835
邮编:643010
上班时间:9: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