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二、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一般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一般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四、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按权限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3-331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