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滩法院分管副院长姜尚带领民庭法官,深入自法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成功化解了该公司一起发回重审案件。
案情回顾
靖远欣大公司2020年10月购买了自贡通达公司10台加气设备,总价款147.5万元,后双方约定自贡通达公司对该设备进行安装,安装费用24.5万元。自贡通达公司依约交付并安装了设备, 2021年10月3日设备经调试验收合格交付投入运行。靖远欣大公司陆续支付设备款103.25万元、安装费用12.25万元,尚欠设备款44.25万元、安装费用12.25万元。自贡通达公司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靖远欣大公司支付设备款及安装费用共66.5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靖远欣大公司提出反诉,要求自贡通达公司退还存在质量问题的3台加气机,并承担其损失。诉讼时,靖远欣大公司未申请对加气机质量问题申请司法鉴定。一审支持了自贡通达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了靖远欣大公司的反诉请求。靖远欣大公司提出上诉,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解决纠纷
发回重审后,靖远欣大公司对案涉加气机计量稳定性申请司法鉴定。承办人组织双方及鉴定人员到现场查勘了案涉加气设备,并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案涉解纷。
案件事了
承办法官利用靖远欣大公司变更鉴定事项,巨额鉴定费用尚未交纳的时机,组织双方调解。为促使纠纷顺利解决,分管副院长姜尚副院长决定深入自贡通达公司,走访公司了解公司个性化法治需求,为公司开展法治体检。
通过走访了解到,通达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今年下半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公司现尚有900余万元货款尚未收到。姜院长一行分析了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针对公司关注的货款收取困难、管辖、交易风险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也表示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公司货款到位率,以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对重审案件提出中肯的化解方案。自贡通达公司接受了法院的建议,对案件调解方案也予以了认可。
自贡通达公司与靖远欣大公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调协议,靖远欣大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自贡通达公司设备款及安装费用44万元,案涉加气设备问题由靖远欣大公司自行解决,双方权利义务清结。达成协议次日靖远欣大公司就支付了约定的款项。该案得以实质化解,避免了鉴定、二审、执行等衍生案件发生,促使自贡通达公司货款快速回收,解决了公司资金难题,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