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庭前调解促和谐 护航企业促发展

典型案例|庭前调解促和谐 护航企业促发展
日期:2024-05-11

某因与自贡市某电力附件公司因工伤赔偿问题2024年4月7日向自贡市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422日,经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人员调解,公司承诺支付某赔偿款115000元该案在15日内圆满结案。

20235月,某就职于自贡市某电力附件公司6月在工作时受伤,经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4年3月份经自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玖级陈某与该公司因工伤待遇赔付问题协商未达成一致,遂向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诉求裁决该公司支付工伤待遇等各项费用共计17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及时了解当事双方情况和案件疑难点,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研判。为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减少双方诉累,决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办案人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同意给付陈某工伤赔偿款115000元仲委会依法出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把护航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利益相结合,始终秉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末”的工作原则,坚持优调准裁,及时高效化解纠纷,不断提升案件处理质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助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截至4月底,贡井区仲裁委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实现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