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调对接工作典型案例】大安:苏某与舒某等人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警调对接工作典型案例】大安:苏某与舒某等人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日期:2024-0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展示我市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风采,提升人民调解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呈现我市人民调解员面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历程,推动“平安自贡 人人有责”理念深入人心,让我们一起走近“警调对接”的故事。

  苏某与舒某因一装饰品归属问题发生争吵无果。随后,舒某便邀约李某等5人到苏某家中讨要说法。双方发生争执,舒某等人扇了苏某耳光。苏某母亲发现苏某受伤后,当日报警。因双方监护人对给苏某造成的伤害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经双方监护人同意,将该案件委托移送至某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因此次事件涉及未成年人,调解员与民警高度重视,耐心安抚监护人情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相关规定,与双方监护人共同梳理了赔偿清单,公平公正地划分责任。经过多次沟通和反复协商,双方监护人终于解开心结,自愿作出让步,舒某等人及其监护人一次性赔偿苏某人身损害赔偿费。最后,调解员与民警对未成年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同时要求监护人加强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未成年人欺凌事件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由于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不良内容的影响,加上家长平时疏于管教和溺爱,遇事易冲动,轻则引发民事赔偿责任,重则涉及刑事犯罪。本案通过警调衔接机制,整合公安和人民调解资源,妥善化解纠纷,既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节约纠纷处理成本,又有效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