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井区检察院出台《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办法(试行)》,为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企业的服务对接,构建服务企业长效长治的工作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机制创新,助推导向明确化。一是创新“三个制度”。建立涉企控申案件专人管理制度,确保案件台账动态更新,跟踪管理有效。建立涉企控申案件标签化管理制度,对该类案件加挂“涉企案件”标签,强化节点把控和流程督导,形成重点监控。建立等级标记制度,将涉企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民营企业家被逮捕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等6类案件明确列为重点标记案件。二是搭建“快速通道”。设置检察护企“绿色通道”、12309检察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专门窗口,畅通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渠道。明确涉企控申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录入、二个工作日完成流转”的时限要求。将涉企控申案件作为领导带头办案的重点案件类型,一般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重大敏感案件由检察长包案,压实领导包案责任,提升首次办理质效。
细化规范流程,助推管理精细化。《办法》要求:一是加强规范录入。对涉企控申信访线索严格按照相关涉企案件标准,全面、规范做好系统录入。二是加强案件初核。控申部门收到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材料后,落实“七日内回复”,并就线索具体情况和管辖问题进行初核,作出依法受理或依法移送决定。三是加强结果反馈。业务部门在三个月内应当进行结果答复,未及时办结的,要求业务部门每月向当事人进行一次程序性答复,直至案件办结。四是加强跟踪督办。控申部门对移送至内设业务部门的涉企案件进行每月工作提示,督促落实“三个月答复”工作要求,对到期未办理或办理结果未书面回复的,出具催办通知单。五是加强报备审查。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重要案件,应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将案件材料报上级院备案,拟作出处理结果前报上级院审查指导。
强化反向审视,助推治理多元化。一是思想凝聚形成共识。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的“个案反向审视”、问题集中案件的“类案反向审视”、普遍共性问题的“综合反向审视”。二是履职拓展多个维度。针对线索初核情况,运用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解决原案办理中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针对反映出的涉案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民营企业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治理问题,强化检察建议跟进落实。通过拓宽多维度治理渠道,推动实现源头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