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08
2024年6月,贡井分局侦破全市首例为他人受贿资金洗钱案,涉案金额340余万元。
经查,2016年开始,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明知的情况下,应其胞弟陈某某要求,将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提供给陈某某使用,用于存放受贿资金。2018年至2024年期间,金某庆先后帮助陈某某收取保管其受贿资金共计340余万元,并按照陈某某要求多次将部分资金转至其指定的账户,或用于个人资金周转。
2025年3月25日,贡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庆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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