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2月1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 “开放也是重要的营商环境”“一个地方的发展活力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3月5日贵州视察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3月17日-1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的讲话)
习近平主席表示,正在谋划和实施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提供更广阔发展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3月27日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的讲话)
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国内外大循环的动力和活力。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习近平指出,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必须发扬斗争精神,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2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5年来,香港经济蓬勃发展,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稳固,创新科技产业迅速兴起,自由开放雄冠全球,营商环境世界一流,包括普通法在内的原有法律得到保持和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总体稳定。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的勃勃生机令世界为之赞叹。(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7月1日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
中国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将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热忱欢迎大家在中国投资兴业,加强经贸合作,共享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6月22日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5月18日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的讲话)
要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吸引消费者,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4月11日海南省三亚市国际免税城考察时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