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守好耕地“生命线”,办好民生“心头事”

典型案例|守好耕地“生命线”,办好民生“心头事”
日期:2026-05-27

典型案例|守好耕地“生命线”,办好民生“心头事”

       地为粮之基,农为民之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也是乡村振兴的坚实根基。近日,法务中心入驻单位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联合县人民法院、属地镇政府,一揽子化解某村33户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让闲置多年、面积达40余亩的荒废土地重回正轨,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耕”基、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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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源于多年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余某等33户村民将土地集中流转用于农业养殖经营,与经营者刘某签订了租期15年的流转合同。后因市场行情变化、管理不善等多重原因,刘某陷入经营困难,未能按约支付农户租金,案涉40余亩土地数年无人管护、大面积荒废,收不回租金又不能重新利用土地,成为当地群众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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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访排查中,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发现该线索,依托法务中心联席会议机制对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33户受损农户中有18户村民起诉。经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决定对该系列案支持起诉。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体利益、关乎耕地保护,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县人民法院、属地镇政府,建立三方联动化解机制,邀请农户代表开展座谈,摸清案件事实、农户期盼与化解堵点,为后续协同调处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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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提出反诉。针对双方分歧大、心结深的问题,三方工作人员分工协作: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释法说理、引导村民理性维权,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与证据支持;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裁判指引作用,释明风险,推动争议双方相向而行;属地镇政府立足基层治理优势,协调沟通,做好群众情绪疏导与矛盾疏解工作。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商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在开庭前达成调解,解除流转合同,经营者刘某当场支付剩余拖欠租金。为避免后续诉讼,15户未起诉的村民面临的问题在本次诉讼中一并予以调解处理。多年土地纠纷圆满化解,荒废土地得以重新规划利用。

土地不撂荒,民生有保障。本案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法协作、府检联动、多元解纷”破解耕地闲置问题的成功实践,也是富顺检法两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典型范例。下一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农村土地流转、耕地保护、涉农纠纷等民生重点领域,深化检法协作、强化府检联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检察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群众权益,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