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联动调解化企忧 司法护航促发展

典型案例——联动调解化企忧 司法护航促发展
日期:2026-09-30

基本案情

原告自贡某钢化玻璃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公司订立玻璃购销合同,原告依约完成全部供货,供货总金额170余万元,被告因目前资金困难,仅支付部分货款,拖欠40余万元长达两年时间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向沿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双方对立情绪强烈,被告以结算凭证存疑、货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付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调解困境,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以“过关斩将”的攻坚姿态,成功攻克纠纷中的一道道难关。

第一关:化解违约责任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厘清事实疑点。了解到被告并非恶意违约,而是目前资金周转出现困境。为高效化解争议,法院立即启动“法院+商会”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区工商联工作人员参与庭前调解。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向原告释明同时主张高额的违约金和资金占用利息存在责任失衡问题,告知诉讼周期和执行风险,引导双方通过调解,理性协商违约责任。工商联调解员从企业间合作、长期发展的行业视角柔性疏导,经过释法说理,原告降低了违约金的诉求,调解的第一道难关被破除。

第二关:敲定维权费用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后,双方就律师费由谁承担再起分歧。依据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权律师费,被告以前期协商未提及该费用为由,仅愿意承担部分费用。

一方面承办法官引导原告充分理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困境适度让利;另一方面,工商联调解员立足企业发展,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经营困境。经过几轮背对背调解,双方各退一步,协商确定由被告承担一半的律师费。

第三关:破解履约顾虑

在违约金、律师费分担两项争议解决后,双方就如何履行付款协商不下。调解人员结合同类分期付款的调解案例,向双方分析适当放宽付款时间,既能给被告准备资金的缓冲期,又能促进被告自愿履行,避免因一场纠纷终结了双方的商业合作。经过耐心调解,原告充分体谅被告企业目前的经营困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三期支付原告40余万元货款,并当场支付了11万元。原本剑拔弩张的买卖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均表示愿意继续保持业务往来。

机制成效:“法院+工商联”联动解纷机制

在这起纠纷的化解中,法院与工商联双方以过关斩将的攻坚姿态,温情务实的司法举措,即守住法律底线,又兼顾商事交易的稳定性,充分维护了各方利益,大幅减少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彰显了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度。下一步,沿滩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类型化纠纷联动解纷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以坚实的司法保障为市场主体护航,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