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12
“感谢区司法局帮我们农民工解决了法律难题,对你们表示由衷的谢意!”
近日,贡井区贡井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用工合同纠纷,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据悉,包工头谢某立与南充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用工合同,约定9月15日劳务公司从南充市带23名工人到自贡待工。9月28日,待工已半个月,且第二天就是中秋国庆小长假,开工时间仍然未定,工人们不愿继续等待。劳务公司负责人伏某军与包工头谢某立就23名工人待工期间产生费用如何分担产生较大分歧。双方争执不下到贡井区司法局寻求帮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即联系贡井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认真核对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别听取双方的案情陈述,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不易,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贡井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止矛盾于未发,解矛盾于即发,化矛盾于始发。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案例库等平台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以案释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