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某于2021年9月10日起在被申请人自贡某公司担任考场技术负责人。申请人李某的月工资为3300元,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安全奖、加班费、保密费、车补及其他补贴构成。双方当事人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于2023年9月9日期满。2023年9月8日,公司制作了〔2023〕20号文件,向申请人李某发出了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通知。申请人李某于2023年9月9日通过微信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但公司拒绝续签并于2023年9月10日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
二、申请人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自贡某公司向申请人李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2.被申请人自贡某公司向申请人李某支付自2021年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的加班费45379.31元。
三、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一、被申请人自贡某公司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李某一次性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10331.32元。二、驳回申请人李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向李某支付了赔偿金10331.32元。李某不服本委仲裁裁决,诉至大安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一、被告自贡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李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2000元。二、驳回原告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针对上述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公司以此为由决定不与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合法终止。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仅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三)项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依据合同相对性需要双方当事人形成合意。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构成违法终止。
观点二: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三)项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向公司提出了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公司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单方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委与一审法院均支持观点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三)项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申请人明确表示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与申请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另外,本委在核定申请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时,将申请人的月工资扣除了车补和其他补助。本委认为车补和其他补助均属于用人单位的福利性待遇,不应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但一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向申请人支付的车补和其他补助是固定、常规性的,应计算在应得工资中。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金额在仲裁裁决的基础上增加了2000元。
五、典型意义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其目的在于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6〕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即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征询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的类型意见的义务。劳动者享有选择是否续订或续订何种类型劳动合同的权利。当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续订工作,避免因管理不规范导致未续签劳动合同而存在的二倍工资、违法终止及解除等其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