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办案查真相 赠送锦旗表感激

细心办案查真相 赠送锦旗表感激
日期:2024-11-07

细心办案查真相 赠送锦旗表感激

 

“感谢检察人员帮我挽回了损失,为我们企业办了件大好事!”2024年10月14日,民营企业家周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文字的锦旗送到了沿滩区检察院,表达了对检察人员抽丝剥茧,查出案件实情的深深感激。

2019年6月,周某某诉颜某、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自流井区法院开庭,周某某胜诉后,随即向该院申请执行。2020年1月,周某某得知实业公司在某矿业公司有应收账款,已在自流井区法院起诉,遂向法院申请扣留被执行人实业公司在该案中确认的对矿业公司享有的全部收益。法院依法受理并向矿业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同年3月,实业公司撤回对矿业公司的起诉。4月,实业公司员工吴某向沿滩区法院提起对实业公司的民间借贷诉讼。随后,实业公司在自流井区法院再次起诉矿业公司,吴某第一时间提出保全该案收益的申请。2020年6月,自流井区法院作出判决,矿业公司向实业公司支付330余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吴某获得该案全部收益430余万元。周某某对该案的执行申请落空。2021年6月,周某某到沿滩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该案的表面情况为:2013年5月,实业公司为归还在案外人徐某茗处的借款,向吴某一次性借款500万元,并通过吴某直接转款至徐某茗账户。吴某多次向实业公司讨要无果,遂在事隔近7年后起诉至法院并迅速调解结案。

检察人员注意到,该案以调解结案,庭审过程双方气氛“友好”,吴某甚至主动放弃了800余万元的利息。经检察人员进一步了解到,吴某是家境普通,曾经在实业公司为实际控制人颜某开车,之后在一家工厂做保安,不具备出借500万元的能力。执行案卷中显示,当案涉430余万的执行款到位后,吴某就以自行收款为由申请放弃了剩余款项的强制执行,即赢了官司以后又免了本金70万元。

检察人员经多方调查证实,吴某与实业公司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该500万巨款是受颜某安排到颜某为主要合伙人的某小额贷款公司以吴某名义贷出来,并按照颜某的安排,转给徐某茗的。2020年5月,受颜某安排,吴某到沿滩法院起诉实业公司。胜诉以后,到账的执行款按照颜某的安排分多次转给了不同的个人或公司。

2021年9月,沿滩区检察院提请自贡市检察院抗诉。同年10月,自贡市中级法院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对吴某诉某实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2023年9月,沿滩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并对吴某处以5万元罚金,对实业公司处以30万元罚金。吴某、实业公司均不服判决,向自贡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24年3月,自贡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办理过程曾经在检察日报上进行了报道,获得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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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周某某(中)向检察人员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