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案例—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日期:2024-10-31
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1、基本情况: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报案称:杜某某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园项目水电工的职务便利,收取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保证金5万元及食堂承包人余某水电费81411元共131411元占为己有,并在公司发现后从公司逃匿,至今尚未将上述款项交回公司。二、案件办理经过:通过对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淳某、邓某、周某、余某进行询问调查,调取了杜某某银行卡交易明细、支付宝交易明细,查明了杜某某收取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保证金和食堂承包人余某水电费用于网上打赏女主播的事实,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与其他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于2023年6月14日,移送检察院起诉。    三、警方提示:近年来,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发案较高,部分企业人员为谋求私利,利用企业管理漏洞,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此类犯罪具有隐蔽性强、便利性大、案发时间长、追赃难度大等特点,企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要做好防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定,强化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把职务侵占“内鬼”扼制在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