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问题有效化解,根据《贡井区民营企业问题常态化收集和反馈机制》相关规定,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贡井长土商会秘书长提出的行政部门检查执法频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了问题成因,提出了解决意见,并向反映人作出了书面回复。
一是实行行政检查公示制度。由区司法局牵头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依法公开检查主体、事项和依据、频次上限、专项检查计划和检查文书等内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区分行政检查执法和指导服务的区别。各级各部门厘清行政检查、执法与指导性服务的区别,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指导服务需事先告知,避免造成企业“被检查”的错觉。三是探索“N合1”检查模式。行政检查执法牵头部门提前通传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统筹组织参加部门,安排检查时间、方式及相关保障事宜,开展联合检查,尽量避免分散、多头检查。四是开展企业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加大组织企业开展普法培训力度,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普及法律知识,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帮助指导企业培养消防、环保和安全“明白人”,形成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避免被纳入反复整改、反复验收的重点监管对象名录。五是提升基层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给出整改意见时应提供具体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基层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指导服务的精准性、专业性和一致性。
反映人对于贡井区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反馈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高度重视企业发展问题的态度,以及及时有效响应企业诉求的举措表示非常满意。
来源: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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