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

典型案例——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
日期:2025-12-12

一、基本案情

原告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10月由贡井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2024)川0303民初1934号:查封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以及位于自贡航空产业园B2-xx-x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申请人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有的位于自贡市航空产业园园B2-xx-x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立一审保全。然被告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拖欠原告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百多万房租,迟迟未履行。申请人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拨打“执行110”热线,要求法院依照生效民事裁定(2024)川0303民初1934号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查封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以及位于自贡航空产业园B2-xx-x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当日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携十多名员工)在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门口发生激烈冲突,申请人拦截、阻碍被申请人公司正常发货。

二、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我院依法作出的(2024)川0303民初193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确实未按时支付申请人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金,已拖欠三百多万元。然,经立财保案查明,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目前确无履行该笔租金能力,公司名下六十多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且该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品待发货,目前采取查封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的措施,不利于被申请人履行租金义务,双方矛盾陷入死胡同。

为进一步保护企业发展和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法官会同双方当事人经过两个小时的反复协商后,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如下:

一、被申请人本批次产品交付后,从下一批次产品开始,每批次产品所得收益的50%由产品买方公司直接支付给申请人自贡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直至302万元租金履行完毕。

二、对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的设备、产品及原材料等采取“活查封”的方式,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三、法官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围绕着这302万租金如何履行,“竭泽而渔不如活水养鱼”,当前查封被申请人自贡市某玻纤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不利于兑现租金义务。为切实解决双方的矛盾,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最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本院主持下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四、典型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各类生产经营矛盾逐渐增加,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和谐发展。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依法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各方诉求,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坚持善意执行原则,不能偏听偏信,过于死板,一味满足申请人的一方的诉求不考虑实际情况。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与一审法官沟通,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最终采取“活查封”的方式,既客观上保障了申请人的诉求,又进一步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为被申请人尽快履行欠款义务创造了更大可能,为加速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