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 年 2 月末,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李某投诉:农基站售 卖的高粱专用复合肥外包装上的标签存在覆盖加贴情形,新标签显示总养分≥ 40%,而下方的旧标签显示总养分≥ 30%,两者存在明显差距,且前者价格高于后者。
调解过程
李某认为,农基站在肥料外包装上覆盖加贴标签,属于欺诈。 农基站认为,肥料外包装袋上粘贴新标签,是因为该款肥料生 产厂家为节约生产成本,使用了一部分未使用完的旧包装袋,为了 便于区分,在旧标签位置的上方粘贴了新标签。不存在欺诈。调解机关认为,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农基站售卖的高粱专用复合肥料存在覆盖加贴标签的情形是否构成欺诈,而是否构成欺 诈需要核实产品质量与新标签是否一致。因此,通过与该款肥料生 产厂家联系,厂家提供了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和购进合同等资料, 经核实,该批肥料的产品质量与新标签相符,覆盖加贴标签行为是厂家为节约生产成本而使用了原包装袋,由此引发消费者误解。 经调解人员向投诉双方及生产厂家沟通解释,并进一步搭建磋商协调平台,农基站和厂家为维护自身信誉,真正消除消费者的误解,自愿免费为李某更换全新包装的高粱专用复合肥。
典型意义
肥料包装标识是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的重要凭据,生产企业应 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若生产企业擅自更改肥料标识,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也会有损企业信誉,给双方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扰乱市场秩序。本案中, 因生产厂家擅自覆盖加贴标签,导致作为消费者的李某产生误解, 无法判断其所购买的肥料是否满足生产需求。调解人员在明确本案 争议焦点后,通过与生产厂家取得沟通联系,确认产品质量,进一 步为三方搭建沟通协调平台,最终达成调解合意,既保障了消费者李某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农基站和厂家的信誉。